官渡区二环外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范围内)排水管网数据测量服务招标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KCFW-2025-10023
本项目为官渡区二环外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范围内)排水管网数据测量服务招标(项目名称),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水务局,采购代理机构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2.1项目概况:按照市级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雨污分流工程排水管网竣工数据入库工作的通知》与《关于收集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排水管网竣工数据的函》,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完成后,需将工程范围内雨污分流后的排水管网及其排水附属设施数据按照《云南省城镇排水设施数据管理技术标准》DBJ53/T-93-2018进行实际测量后整理构建全域统一的排水管网GIS数据“一张图“,实现排水系统动态监管。根据雨污分流工程范围内的全部测量数据,构建官渡区排水管网“一张图”,搭建官渡区排水管网信息化平台,支撑排水系统规划、应急调度与智慧运维。
2.2采购范围:完成官渡区二环外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范围内)排水管网数据测量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开展官渡区二环外雨污分流工程改造区域市政管网、排水单元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水信息数据测量。
(2)根据测量数据,按照技术标准构建二环外雨污分流工程范围内排水管网数据一张图,整理构建二环外雨污分流工程范围内排水管网数据一张图,从而完善市政排水管网、排水单元排水管网GIS数据库。排水管网GIS一张图:标准执行《云南省城镇排水设施数据管理技术标准》(DBJ53/T-93-2018)。
备注:具体内容以采购人实际工作需求为准。
2.3采购预算:约38.352万元。
2.4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官渡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满足《云南省城市管线探测技术规程》(DBJ 53/T-55-2013)、云南省城镇排水设施数据管理技术标准》(DBJ53/T-93-2018)及国家、地方现行的测绘相关标准,确保成果资料完善、真实准确。
2.7标段划分:本次磋商项目只设1个标段。
2.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3.2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须包含:工程测量)。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测绘或测量等相关专业)或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社保证明。
3.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2022年至2024年中任意一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5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 ******)的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内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附自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期间内的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6具有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磋商,否则其磋商申请文件按无效处理。
3.7其他承诺(由磋商申请人自行提供):
(1)廉洁自律的承诺。
(2)磋商申请人所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3.8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1凡有意参加的磋商申请人,请于2025年8月29日17时00分至2025年9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凭企业帐号【或企业数字证书(CA)】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磋商资料(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有3种格式,分别为*.SPCZ、WORD格式和PDF格式)。未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的用户,须先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并成功拥有企业帐号后,方可登录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磋商资料,此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不接受有意参加的潜在磋商申请人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磋商资料。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采购人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
4.4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磋商资料须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进行操作完成,不接受有意参加的潜在磋商申请人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磋商资料。
(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未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注册的用户,须先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并成功拥有企业帐号后,方可登录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竞争性电子磋商文件及其它磋商资料,此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已提供线上注册企业帐号的业务(操作流程:磋商申请人进入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选择“投标方入口”→点“立即注册”后按要求进行操作),磋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400-883-9300进行业务咨询及注册企业帐号等业务(注册企业帐号为免费服务)。
温馨提示:磋商申请人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并成功拥有企业帐号后,磋商申请人已拥有云南CA数字证书的用户,可登录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对企业数字证书(CA)进行绑定(具体详见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投标单位数字证书绑定的操作的通知》操作流程),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支持企业帐号和企业数字证书(CA)同时登录认证的模式。特别提醒:已拥有云南CA数字(全文简称“数字证书”)证书的用户,但未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的用户,是无法使用云南CA数字证书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相关操作的。
技术操作咨询:
******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400-883-9300。
5.1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14时00分;磋商地点:******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栋1单元12层)会议室。
5.2磋商申请文件递交: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磋商申请人须在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磋商申请文件的上传。磋商申请人根据拟要参与的项目,须在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磋商申请文件,磋商申请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磋商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磋商申请文件网上上传操作。磋商申请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磋商申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申请文件。
5.3网上递交的磋商申请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磋商申请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磋商申请文件进行加密的,需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CA)对该磋商申请文件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磋商申请文件,因磋商申请人原因造成磋商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磋商申请文件。
注:(1)请各磋商申请人自行登录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仔细查看《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V1.1》、《投标人操作手册V1.0》、《关于投标人线上电子签章的通知》的相关操作流程,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磋商申请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无法读取导入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磋商申请人自行承担。
(2)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中磋商申请人网上递交的磋商申请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及相关签章。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磋商申请人须先办理数字证书(CA)。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已提供线上办理数字证书(CA)业务,磋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400-6727-666(24小时客服热线)、网络(******/ynggfwpt-home-web/#/homePage)等方式进行业务咨询及办理,数字证书(CA)介质、发票等由服务商邮寄(费用到付)。
(3)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磋商申请人其编制的磋商申请文件将无法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磋商申请人自行承担。
5.4 开标说明:
(******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会议室进行。
(2)磋商申请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磋商申请人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操作。若磋商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再进入评审阶段。
(******有限公司服务热线:400-883-9300。电子平台相关操作流程可登录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下载专区页面下载操作手册进行查看。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水务局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政府2号楼2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0871-******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联系人:张国帅、姚雪花、胡兴松、沈孟兆、谷一鹏
电话:1******19、******
******水务局综合办
监督部门电话: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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