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屋檐上的文脉”网络传播活动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太原市尖草坪区汇丰街集祥美地东区11-1-601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5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BZB-2025-215
2.项目名称:“屋檐上的文脉”网络传播活动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50000.00元
5.采购需求:
“屋檐上的文脉”网络传播活动项目,须通过叙事短视频、AI展示等方式,持续推出展现中国古建之美的系列新媒体产品,采访文物领域专家学者、管理者等“守护者”,深入挖掘古建背后的历史故事,展现文物传承之美、保护之美。同时,加强网络国际传播,优质内容同步做好多语种转化传播,讲好中华文明故事,让中国古建活跃在世界舞台、跃动在网上网下。具体项目需求情况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共一包,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磋商文件的要求。
6.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底完成。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及本项目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资质要求:供应商需为《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名单中单位;
(3)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磋商项目。
(5)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处于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 。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磋商文件
1.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所需要的材料
①潜在供应商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原件扫描件;
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需附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原件扫描件)。
③按下列格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
| 招标编号与包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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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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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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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姓名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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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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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供上述所列资料一套,均加盖供应商公章)
2、时间: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3.获取地点:太原市尖草坪区汇丰街集祥美地东区11-1-601室;
4.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5.获取方法:可采用线下或线上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①线下获取方式:持填写完整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基本信息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及上述获取磋商文件所需要的材料到指定地点获取;
②线上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获取磋商文件所需要的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并按前款要求填写《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基本信息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制作成电子版,按顺序整理成PDF格式文件,******,并电话通知代理公司,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备注:
(1)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获取时间期限内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有误,不予报名;由此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3)不接受同一邮箱发送的不同潜在供应商的获取采购文件资料。
(4)为防止遗漏,请潜在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后,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5)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无效。
四、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法: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须委派代表按磋商文件要求,携带已经装订密封好的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指定地址递交响应文件;
3.递交地址:太原市南内环街63号南区23号楼(省生物多样性中心)314室;
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五、响应保证金的递交
1.响应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响应保证金数额、递交方式及接收账户详见磋商文件相关内容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1.开启时间: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
2.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3.开启方式: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对磋商公告有异议时,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2.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ome)平台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办公室
地 点:山西省五一路集中办公区6号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南内环街63号南区23号楼
联 系 人:雷坚 宋亚文 史利辉 赵文媛 傅雅静
联系电话:0351-******、******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