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项目附属工程 招标公告
本项目******服务中心项目附属工程 已由盱眙县行政审批局 以盱审批备{2020}23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服务中心项目附属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1项目概况
1.1.1建设地点:******服务中心项目基地西接金源南路,南接天鹅湖路
1.1.2建设规模:******消防工程、室外排水、道路、交通设施、室外强电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技术资料。
1.1.3招标控制价:1424.025553万元(其中含暂列金额128.199626万元)
1.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1.1.5 质量要求:合格
1.2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同时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在建工程认定依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 号执行。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2.3 自2023年5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4 自2024年5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5 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2.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满足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件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同时须配合招标人完成合同归集。
2.9 被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据(要求提供2024年12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2.10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评标时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如发现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2.11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2.12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 ******: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 的信息为准)。
2.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 年4月 29 日至 2025年 5月 13 日;
3.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系统平台;本工程不接受现场报名
3.3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共105元,售后不退。
3.4本项目投标工具费、CA数字证书费、评标(评审)费、投标保函费、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工程项目工程款、履约保证金收退等参照******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23〕4号)文件精神和《2023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方案》等文件要求使用数字人民币结算。
3.5投标保证金;壹拾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转账、电汇、网银)、数字人民币******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书等。各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各类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6履约保证金:工程中标价的10%,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从基本户汇款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或提供等额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否则将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返还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职能部门全部验收合格)。
3.7付款方式:******银行保函后支付),地下管网工程结束后付已完工程量的60%,道路完成后付已完工程量的60%,幕墙完成后付已完工程量的60%,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扣回预付款),审计结束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并由建设方和使用方同意后付清。付款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 5 月 14 日 9 时 00 分。
4.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开标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仅 需 在 任 意 地 点 通 过 淮 安 市 不 见 面 交 易 系统 ( 登 录 淮 安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EpointWeb 找到 “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CA证书办理点:①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
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
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00、******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不采用 |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授权委托书 |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
被委托人身份证 |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企业诚信库链接)。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同时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企业诚信库,并以链接为准)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投标人如实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承诺书格式,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 ||||
劳动合同 | 被委托人及投标项目经理与投标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有效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企业诚信库) | ||||
社会保险 | 投标人为被委托人及投标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2024年12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有效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企业诚信库) | ||||
承诺书 | (投标人如实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承诺书格式,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100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采用苏建招办〔2017〕7号文‘二、投标报价评审’中方法一、方法二,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为95%。 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数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6 分(不少于0.6分),每高1%扣 0.9 分(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4 | 施工组织设计 | 本项目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经监理方认可后方可施工。 | |||
2.3.5 | 有效投标人 | 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后审的)、初步评审合格、进入详细评审未被废标的投标人。 | |||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 □方法一:全部入围;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 A。其中: 方法二中 R 取值为:15, G1 取值为:10%、15%、20%、25%、 30% G2 取值为:10%、15%、20%; 方法三中 R 取值为:15,平均值以上 7 家、平均值以下 8 家; G1 取值为:10%、15%、20%;G2 取值为:10%、15%、20%、 25%、30%; 方法四中 R 取值为:G1 取值为: G2 取值为: 方法五中 R 取值为:G1 取值为: G2 取值为:; 备注:注:(1)系数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 (2)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少于 20 家时(不包含 20 家),采用全部入围方法,超过 20 家(包含 20 家)时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入围方法。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23楼
联系人:张晓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盱眙县山水大道88号中澳生态城商业区52号楼206室
联系人:吴小玄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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