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各相关企业:
为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建设,提升全市现代农业发展质效,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四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4〕97号 苏农计〔2024〕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度省级现代农业发展(农业全产业链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按照《关于做好财政支农专项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苏农便〔2024〕86号)、《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24〕8号 苏财农〔2024〕14号)文件要求,2024年我市建立稻米、食用菌、水生蔬菜产业项目储备库,支持各县区稻米、食用菌、水生蔬菜产业发展。
二、项目资金使用
(一)支持对象。支持对象包括对农业产业链有强链补链延链突出作用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重点支持生产经营好、带动范围广、联农带农强的各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二)支持领域。原则上支持标准化种养、农产品加工、新形态乡村产业等全产业链各环节,重点支持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和“卡脖子工程”等环节,用于重点环节的省级财政资金比例不低于70%。财政资金支出方向应紧紧围绕产业链发展,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农村公路等,不得用于示范园建设规划、招商规划、建设方案等第三方项目咨询服务费用,不得用于项目验收、检查、绩效管理等,不得用于一次性物料支出、不得用于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项目同一建设内容不得与其他省级(含)以上来源渠道财政资金重复支持。原则上不得直接支持企业全套生产线投资,确有必要的,应当把财政奖补资金通过折股量化、收益分红等方式让村集体或农民直接受益。
(三)补助要求。项目按照“竞争性立项”原则,实行“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项目原则上应于 2024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实施,且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建设内容,优先支持在2024年已建成投产、正常运营的项目或建设进度快、完成投资额占比较高的项目,个别特殊情况,经申请研究可适当延长工期。省级补助资金补贴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单体项目省级财政资金扶持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项目申报流程
(一)项目主体申报。根据项目申报要求,申报主体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申报方案,包括详细的实施内容。同时,应提供相应的项目备案、土地资质(若涉及)、环评资质(若涉及)、投资建设能力等相关证明材料,不存在影响项目开工及持续稳定建设的因素。
(二)县(区)级审核推荐。根据申报情况,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项目真实性******农村局。
******农村局种植业管理处对涉及种植业方面的农业项目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市局乡村产业发展处牵头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主体资格、资金自筹能力、信用情况以及项目实施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勘查,评审结果将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农村局批复后实施。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实施主体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建成后及时提出验收申请。项目经验收通过后,补助资金按相关规定拨付到实施主体。
四、工作要求
(一)对照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各地要迅即行动,过细筛选上报能在规定时间内建成的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申报项目需在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财政专项执行信息管理系统储备库中择优推荐。
(二)健全机制******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处负责农业全产业链建设牵头、协调工作;局种植业管理处牵头负责稻米、食用菌、水生蔬菜细分全产业链具体建设工作,定期跟踪调度全产业链项目进展情况。各地要增强主体意识,切实担负起项目管理责任。
(三)认真编制,及时上报材料。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申报主体按照通知要求和相关规范,严谨、******农村局乡村产业处和种植业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严肃纪律,加强项目监管。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农业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研透相关文件,公开公平公正遴选项目。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对项目真实性、可行性、合法性负责;各级管理责任主体和项目实施主体有弄虚作假的,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实施主体列入农业项目“黑名单”,取消农业项目申报资格。
******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处王宇扬,联系电话:0517-******,邮箱:******,邮寄地址:淮安市翔宇南道1号市政府北楼;种植业管理处潘雨晗,联系电话:0517-******。
附件:1.县(区)2024年农业全产业链建设项目情况表
2.农业全产业链建设项目申报材料目录
3.2024年省对市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
4.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农村局
2025年2月26日
项目申报附件2.26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