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南北片区雨污管网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河县南北片区雨污管网提升改造工程设计已由新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新批投资【2023】1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债资金和专项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新河县城新兴街(堂阳路-滏东排河)、英雄路(迎宾街-新兴街。建设内容:新兴街(堂阳路-滏东排河)改造提升工程,新建雨水管网 1500.00m,新建污水管网 1500.00m,更换给水管网 1500.00m,更换燃气管网 1500.00m,新建泵站 1 座。同时建设弱电入地工程 1500.00m。对本路段道路进行恢复建设,并完善道路周边市政基础设施。英雄路(迎宾街-新兴街)改造提升工程,新建雨水管网1000.00m,新建污水管网 1000.00m,更换给水管网 1000.00m,更换燃气管网 1000.00m。同时对本路段道路进行恢复建设,并完善道路周边市政基础设施。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燃气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3. 1.2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3. 1.3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2)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3)本项目在开评标过程中采用“双盲 ”方式进行评标。3. 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01 00:00至2024-11-07 23:59,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21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地点: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无
9.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惠招标系统内提出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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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河县南北片区雨污管网提升改造工程设计 | 中标人 | 3000 |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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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新河县振堂路南侧 | 地址: | ******银行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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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 | 邮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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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郭志辉(接收异议联系人) | 联系人: | 张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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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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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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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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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 | ******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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