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国网江苏泰州供电公司济川路生产基地运检营销用房置换内装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 | 项目名称 | 国网江苏泰州供电公司济川路生产基地运检营销用房置换内装工程 |
标段编号 | A************001001 | 标段名称 | 国网江苏泰州供电公司济川路生产基地运检营销用房置换内装工程工程总承包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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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A************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国网江苏泰州供电公司济川路生产基地运检营销用房置换内装工程已经由******委员会以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国网江苏泰州供电公司济川路生产基地运检营销用房置换内装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发改发[2024]20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泰州供电分公司,招标代理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国网江苏泰州供电公司济川路生产基地运检营销用房置换内装工程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地点:海陵区济川路北侧、兴工路南侧、泰盛路东侧 2.2工程规模:******消防等进行改造,建筑地上8层(局部3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41.7米,改造总建筑面积19418平方米。 2.3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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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3.3投标人(含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资质须同时满足下列(1)、(2)要求:
(1)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中负责设计的单位其资质须符合本项要求)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①、②、③、④条件之一:
①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② 【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③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中负责施工的单位其资质须符合本项要求)施工资质:具备 ******消防设施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且[建筑机电安装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 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中的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 ;
②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 ,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正式员工;
③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执业资格 ,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须提供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
(7)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3.5 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装饰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为投标人的业绩,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 ;
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 条规定 。
(B)设计业绩要求: 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为投标人的业绩,有设计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 ;
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 条规定 。
(C)施工业绩要求: 以施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施工项目经理业绩必须为投标人的业绩,有项目经理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 ;
业绩证明材料: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 条规定 。
业绩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设计业绩以 签订合同时间 为准)。
注:如果投标人采用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不是联合体成员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 ;
(B)设计业绩要求: / ;
(C)施工业绩要求: / ;
业绩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设计业绩以 为准)。
注:如果投标人采用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联合体成员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
3.6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包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4(4)、3.4(5)、3.6、3.7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必须为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资质的单位.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一般应当采用两阶段评标。
第一阶段:先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若干家的(不少于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末位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除外,若末位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则同分跟进增加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人数量),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家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资格评审(实行资格后审的)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 ||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如有) | 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设计文件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6 | 设计文件合格性评审 | 合格分: 12 (不少于60%) | |
2.1.6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 设计文件合格且排名前 7 家(末位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除外,若末位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则同分跟进增加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人数量) | |
2.1.7 | 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 □不带入 | |
…… | …… |
******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在初步设计完成后进行招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可以不采用两阶段评标。如果采用,则第一阶段评审“资格审查材料、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第二阶段评审“工程总承包报价以及工程业绩”等。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6签字、盖章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如有) | ||
投标价格 | 不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项载明的最高投标限价 |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2.2.1.5 条所列情形 | ||
…… | ……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
1.2.1 | 商务标 | 见下表 | |
1.2.2 | 经济标 | 见下表 | |
1.2.3 | 技术标 | 见下表 | |
2.2.2.1 |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 ?定量评审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商务标 ?经济标 ?技术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3、评审顺序: ①资格审查资料和技术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②商务标、经济标和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 | |
…… | ……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9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75分 |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1 |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9分) | 1.设计说明(5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3.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 |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0分) | 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 4、与建筑的协调性。 | |||
3.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 | |||
4. 设计深度(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 |||
注: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增加上述各评分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也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75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73分)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4%-5.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从4%、4.5%、5%、5.5%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
2.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3.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泰州供电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泰州市创美科技产业园6幢103室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联系人: | 殷岳峰 | 联系人: | 钱巍 |
电话: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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