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管理局交通媒体宣传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围绕郑州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等工作制作宣传标语,利用出租车的顶屏广告,开展科普宣传20天,根据工作实际使用。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00000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为郑州市出租车顶屏广告宣传服务,目前郑州市内只有一家出租车广告运营商,具备唯一性。本项目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本次采购符合单一来源相关规定,所以本次采购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
2.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工人路23号院5号楼一单元205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秦飞 |
******有限公司 |
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马志国 |
******学院 |
副教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孟乐乐 |
******有限公司 |
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四、公示期限
2025年05月13日09时00分 至 2025年05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5年05月13日09时00分 至 2025年05月19日17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一次性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异议须阐明采购需求的不合理性、供应商非唯一性等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加盖公章。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身份证原件)。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管理局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棉纺东路20号
联系人:梅老师
联系方式:0371-
******
2.财政部门信息
******财政局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兴华南街39号
******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1-
******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1层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方式: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