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产教融合实训设备更新项目一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智慧轨道交通智能接发列车及智能客运组织实训装置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1日)
项目标段名称
******学院产教融合实训设备更新项目一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智慧轨道交通智能接发列车及智能客运组织实训装置设备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项目编码
******************
招标公告编号
/
招标人
******学院
招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中标候选人排序
名称
投标总报价(元)
交货期
第一名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投标企业业绩************学院城市轨道交通信号技术实训设备;城******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项目;肇庆培训所接发列车联机实训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投标企业业绩:城市轨道交通接发车控制系统采购项目;
第三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投标企业业绩:行走部检测设备、C70移动车体、接发列车软件、客运组织软件设备;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未递交投标保证金且提交了《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有限公司;
否决投标情形:******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2.2.4(3)******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2 ******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投诉受理部门:******管理局
联系电话:******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学院(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提出异议。
招标人(盖章):******学院
2025年4月17日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有限公司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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